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臺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fā)〔2008〕82號)和《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臨政辦發(fā)〔2015〕140號)精神,經研究,臨海市水利局下屬單位臨海市東部海塘水閘事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員4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臨海市東部海塘水閘事務中心屬臨海市水利局下屬公益一類財政全額補助事業(yè)單位,主要職責:負責轄區(qū)內海塘及其配套工程(水閘等)巡查養(yǎng)護、運行管理、水文觀測、灘涂管理、防汛防臺搶險應急工作;承擔轄區(qū)內海塘及其配套工程的納潮排澇、防洪排澇及水位調節(jié)任務;依法制止各種危害和破壞海塘及其配套工程的行為;配合做好涉及海塘、灘涂、工程設施建設審批的前期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養(yǎng),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的義務。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指1986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5.學歷: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位:碩士及以上。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取得時間截止2022年11月24日(含),留學人員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2022年11月24日(含)。
(二)招聘崗位及其專業(yè)要求
1.數字化、信息化管理員1名,專業(yè)要求:一級學科: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二級學科:軟件工程;
2.水利工程管理員2名,專業(yè)要求:一級學科:水利工程、土木工程;
3.機電設備管理員1名,專業(yè)要求:一級學科:電氣工程、機械工程。
以上專業(yè)參照教育部研究生相關目錄設置,要求一級學科的指一級學科所涵蓋的二級學科專業(yè)均可,二級學科指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若學歷認證上的專業(yè)名稱與畢業(yè)證書結果不一致的,以學歷認證的專業(yè)為準,學歷認證以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為準。若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不在教育部目錄里,但和所報崗位專業(yè)要求明顯相符的,由市水利局結合研究生專業(yè)課程另行商議決定,專業(yè)名稱涉及更名的,新舊專業(yè)可認定為同一專業(yè)。
留學人員以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填報專業(yè),留學人員的專業(yè)可比照國內研究生目錄相關專業(yè)。
三、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通過發(fā)送電子郵件報名,報名時上傳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見附件1)、并上傳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面、身份證、畢業(yè)證書(須同時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等有關材料。電子郵件發(fā)至電子郵箱:853184698@qq.com。郵件標題格式為:“XXX(姓名)報名材料”。臨海市水利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1:3時,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的招聘計劃。
相關報名材料原件需在參加考試前提交復審。應聘人員所提供的證書(證件、證明)不全或證書(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個人報名時填寫的內容不相符的,招聘單位有權在資格審核、面試、體檢和考察等任何環(huán)節(jié)取消其應聘資格。
報名時間:2022年11月24日至12月9日,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報名無效。
現(xiàn)場復審時間待定,地點:浙江省臺州市臨海市東方大道219號607室。
四、考試
1.形式: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
2.時間: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入圍人員,若面試成績相等,由水利局再組織復試,復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體檢參照現(xiàn)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因故放棄體檢出現(xiàn)缺額的,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者入圍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水利局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因出現(xiàn)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錄)用的,在相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公示、聘(錄)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錄)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錄)用。被聘用人員收到通知辦理錄用手續(x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錄)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臨海市水利局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錄)用手續(xù)前提出放棄聘(錄)用資格的,取消聘(錄)用資格。此類情況可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在辦理聘(錄)用手續(xù)(開具介紹信)之后放棄聘(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七、其他事項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未滿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被聘(錄)用人員最低服務期為自錄用之日起五周年。
請報考人員在任何環(huán)節(jié)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臨海市水利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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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海市水利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