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高等學校實行人員總量管理試點的意見》(寧黨辦〔2019〕72號)及《關于印發(fā)〈寧夏師范學院實行人員總量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寧編辦發(fā)〔2020〕90號)精神,參照自治區(qū)公開招聘相關文件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備案人員91名,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能夠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四)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為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體年齡以招聘崗位年齡、應聘人員有效身份證上的日期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面向2021年7月31日前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七)符合《寧夏師范學院2021年備案人員招聘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相關資格條件要求;
(八)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我校不接受其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6.定向培養(yǎng)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yǎng)學習的;
7.高等院校在讀的全日制非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
8.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9.新招聘(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
10.現役軍人;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應聘者不得報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和條件
具體詳見《寧夏師范學院2021年備案人員招聘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將在寧夏師范學院官網(http://www.nxnu.edu.cn/)、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nxjob.cn/)、寧夏高層次人才工作網(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5月17日8:00—5月21日18:00,報名方式為郵箱報名。請廣大應聘者自行下載《寧夏師范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備案人員報名表》(附件2),根據要求填寫并發(fā)送至指定郵箱nxsfxyzhp@nxnu.edu.cn報名。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考慮當前疫情情況,不接受現場報名,應聘者應在以上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以郵箱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填報虛假信息隱瞞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違規(guī)事實,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記入個人誠信記錄。
(二)資格初審
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及招聘要求。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打電話或發(fā)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反饋初審結果。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為2021年5月27日(9:00-18:00),地點在寧夏師范學院辦公樓521室。
2.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學校成立監(jiān)督工作組,全程監(jiān)督。凡發(fā)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或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應聘資格。
3.應聘者在資格復審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留學人員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應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復審時要填寫《寧夏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一式兩份,應聘者與招聘單位各留存一份。
5.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寧夏師范學院官網上公示。
(四)筆試
1.考核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屬于加試部分,用于選拔面試人員,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崗位和報考人數比例超過1:3(該崗位招聘人數與同一崗位報考人數之比)進行筆試測試;等于1:3或達不到1:3的崗位,直接進入面試。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監(jiān)督工作組全程監(jiān)督。
2.筆試時間:2021年5月28日9:00-12:00,地點:寧夏師范學院理工樓
3.筆試由學校統一組織,主要考核綜合基礎知識和文字表達能力等。請應聘者自行準備好黑色碳素筆等考試用品。筆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
4.教科學院部分崗位及音樂舞蹈學院、體育學院、美術學院招聘崗位實行專業(yè)技能測試(地點待定)。
5.參加現場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成績等信息均通過寧夏師范學院網站(www.nxnu.edu.cn)公布。
6.博士研究生直接進入面試。
(五)面試
1.面試時間:2021年5月29-30日
2.面試地點:寧夏師范學院理工樓
3.依據筆試成績,按照1:3(該崗位招聘人數與同一崗位參加面試人數之比)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取消其招聘資格。
4.面試內容及方式
(1)教師崗位實行結構化面試(試講+回答問題)的方式。試講時間15分鐘,回答問題5分鐘,準備試講時間20分鐘。試講內容為與本崗位專業(yè)相關的教學內容。試講主要考核面試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等;回答問題主要考查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水平、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2)其它崗位實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時間為15分鐘,以現場回答問題方式重點考核應聘者的職業(yè)責任感、敬業(yè)精神、競爭意識、應變能力、團隊意識、舉止儀表和知識素養(yǎng)等。
(六)體檢
根據總成績(總成績=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偝煽兂霈F并列時,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加試,確定擬體檢人員。
1.體檢工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監(jiān)督工作組對體檢工作全程監(jiān)督。
2.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我校同意,可以申請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5.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應聘者申請復檢的承擔相關費用。
(七)考察及公示
我校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fā)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在寧夏師范學院官網上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八)聘用手續(xù)辦理
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提交學校會議審定。對于公示有異議的人員,我校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招聘資格。
學校為審定通過的人員辦理入職手續(xù),簽定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系并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逾期未能簽署合同的,取消招聘資格。備案人員實行備案制管理,待遇按照《寧夏師范學院備案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執(zhí)行。
四、關于崗位遞補
(一)遞補情形
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總成績不低于60分的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不遞補情形
1.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2.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聘用批復文件印發(fā)之日起,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五、咨詢與監(jiān)督
聯系人:張老師、劉老師
聯系電話:0954-2079445、2665838
監(jiān)督部門:寧夏師范學院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954—2079466
六、特別提示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下進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招聘資格審查、面試、打分和分數管理等環(huán)節(jié),須在校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面試過程須全程錄像。
(四)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招聘相關人員、應聘者在辦理公開招聘相關事項時需要回避的,應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六)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七)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八)防疫工作根據疫情發(fā)展情況,按最新的政策執(zhí)行。
(九)未盡事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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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師范學院
2021年5月12日